摘要

<正>语文课程标准中指出":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应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我们常说"教学有法,教无定法"。"有法",就是阅读教学的一般规律:要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直接与文本对话,其间教师要启发、诱导、点拨甚至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