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罪犯作业制度是近代监狱改革的重点内容,该制度由晚清人士通过出洋考察和学习引入中国。引入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以英、美、日为主的初步考察,汉译小河滋次郎的学说,以及参加万国监狱大会并考察沿途十五国监狱。经此过程,国人多认为该制度是文明的表征,中国应尽快移植仿办。该制度的引入承载了国人对文明的憧憬。可惜,人们高估了该制度在英、美等国的落实情况,也没有充分理解其赖以发展的社会经济基础,以致没能全面了解并深入分析法律移植的对象。这显示出以偏概全和流于表面的认知局限,为该制度在中国落地生根以及整个监狱改革埋下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