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不得免责。其实质是赋予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可以有限度地行使拒绝执行权。但在实践中会产生许多问题,需要对这一权利的内涵、存在的法理根据、行使的要件及其保障等问题进行初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