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3-06-25发布,2023-12-15实施)前言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妇幼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