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容错纠错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要求的应有之义,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必要举措,是推动履职尽责制度落地的有效手段。研究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容错纠错制度出台与执行现状,分析制度文本要素,发现免责认定不明晰、与追责部门合力不足、免责程序不完善是造成制度“出台易,执行难”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推进容错纠错制度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中的有效运用,一是要推动免责认定有规可依,二是要谋求多元参与、协同推进的格局,三是要完善流程、健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