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加入发行可交换债券的队伍。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的初始确认与计量给出了直接指导意见,但是对于可交换公司债券应如何进行会计确认与计量并未提及,因此基于对准则的解读维度,在实务中对可交债的会计处理也存在不同的看法。本文以A集团发行可交换债券为例,探讨其初始确认和会计计量。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