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取保候审制度自确立以来几经修改完善,但在适用上仍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是法律规定的模糊不清,基于在立法上的不尽完备以及在实践中难以操作都造成了取保候审制度在现阶段的功能异化,难以实现其应有的保障人权和实现司法公正的价值。立法上的模糊造成了实际应用的困难,基于改进的取保候审条件划定取保候审范围,重新梳理整改取保候审的程序及考量因素,使取保候审进一步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