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自由与名誉权是现代民主法治社会发展的两个重要产物。新闻媒体作为"第四权力"①组织,享有新闻自由的权利,既可以社会事件进行公正评论,也可以对政府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但由于新闻自由去名誉权保护冲突的复杂性,极易使人们产生认识上的误区,所以应从根本上提出一些合理可行的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