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世界刑事诉讼法发达史来看,国家形态与刑事诉讼形态,分别作为权力权利关系的政治表达与法律表达,具有必然的对应性。法制史上警察国、法治国、文化国的国家形态理论划分为刑事诉讼形态的展开提供了较为稳定的坐标与参照。归纳世界刑事诉讼法发展的经验,寻找刑事诉讼形态历史呈现与发展的逻辑,对于在人类刑事法治文明发展背景下认识与理解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刑事诉讼活动以及刑事诉讼形态的更迭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以法治国向文化国发展为预设逻辑起点思考与评价我国刑事诉讼发展进路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在以刑事诉讼中权力权利平衡的文化国视野下,刑事诉讼在立法社会参与、控制犯罪的国家犯罪刑罚观、证明制度与程序规则都呈现出具体的发展动向。充分认识与把握世界刑事诉讼发展的规律与逻辑,才能实现发展中国家在法治发展方面的"后发优势",才能在"时空压缩"的背景下实现法治国家的建设。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