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梅、斯、布代表三种戏剧创作模式。梅兰芳组织编剧为他打造本子;斯坦尼只选已完成的剧本来导和演;布莱希特既编又导,但排演实践不够,其表演理想基本未实现。跨文化比较不论高下但看事实及解释:梅兰芳从表演出发组织编剧排演的模式是全方位的戏剧创作体系,斯坦尼的只是导、表体系,布莱希特的只是编、导体系。三种模式都能叫"体系"吗?那是不同语言习惯造成的问题,与其争论谁配得上哪一级标签——体系、方法、流派,不如深入研究其创作模式的特点。

  • 单位
    上海戏剧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