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是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基于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定位,人民政协协商作为一种全职全程的常态化协商形式,在整个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独具特色和优势。人民政协一切工作都基于协商民主而展开,是一种超越自身范围的资政协商,较之于其他的协商形式和渠道,人民政协协商组织性最强、制度化最高、协商主体最为专业。总之,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具有无与伦比的时代意蕴和独特优势,能够有效地将协商民主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