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客观上的经济困难,加之劳资双方地位的发生新的变化,上海外资企业中劳资关系呈现紧张态势。为稳定经济和社会秩序,保证企业生产运营,上海市军管会一方面通过尽快出台相关法令,规范统一劳资争议的调处程序,明确争议的调解与仲裁机构;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整合外资企业中劳资关系的多项举措,推动创构了政府主导下以“发展生产、劳资两利”为核心的新型劳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