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巴Ⅲ最终方案》致力于提高银行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的审慎性、一致性、可比性和透明度,主要对有关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估值调整的计量方法又进行了一定的改进,并且进一步明确提出了资本底线、杠杆率缓冲等方面的要求。巴塞尔委员会的全球定量影响测算显示,新监管规则对各组银行的影响不尽相同,一些银行还将面临资本缺口。由于我国银行资本监管较为严格,各项监管规则修订的影响相互抵消后,对我国银行业资本充足水平的整体影响可能并不大,但考虑到各银行的异质性,不同银行实际受影响程度会呈现差异。为此,我国银行业需坚持实行严格而科学的资本管理,合理确定过渡期,避免对银行风险管控能力、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产生较大冲击。

  • 单位
    中国工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