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1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对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监督指导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主要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成与我省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在督政方面,构建完善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县两级政府的分级教育督导机制,健全监督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