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期,国家药监局下发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措施》从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强化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监管,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重视中药上市后管理,提升中药标准管理水平,加大中药安全监管力度,推进中药监管全球化合作等方面作出了35条措施要求。在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方面,《通知》提出,要推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充分发挥GAP在中药材生产质量监管中的重要作用,组建国家GAP专家工作组,研究完善实施工作推进方案和配套技术要求,促进中药材规范化、产业化、规模化种植养殖。通过GAP延伸检查、符合性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推动中药生产企业采取自建、共建、联建或共享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稳定中药材供给,使用符合GAP要求的中药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