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带来了传统反垄断理论难以解决的问题,各界纷纷表示应当制定“前瞻性”反垄断政策以提前规制。但是,互联网双边性、传导性等不同于传统市场的特点可能会导致“前瞻性”反垄断政策产生无法预估的影响,甚至破坏性后果;互联网市场尚未达到必须采取“前瞻性”反垄断政策的程度。因此,当前不应在互联网市场采取超前的反垄断政策,而应以稳健为本位、以保守为态度,采取“保护性预防规制”措施,在尊重市场自身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尽可能使互联网市场呈现健康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