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无明确的法律依据 ,存在误区。应以学生主体身份和学校职责为依据 ,界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范围 ,强化学校过错认定的客观标准 ,并根据学生的不同民事行为能力状况 ,对学校职责作出法律规定 ,以有效防止和正确处理学生伤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