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起诉文本是纠纷诉诸法院的规范表达形式,它的生成对于纠纷成案具有重要的指向意义。从起诉人的角度看,通过对起诉文本中的"诉讼请求""纠纷事实""事实依据"等法律要素的构建,以实现纠纷成案的客观功能;通过对纠纷的法律属性进行分类和归纳,将纠纷纳入具体的法律关系之中。而法官通过起诉文本对纠纷成案有着规制、交涉引导和抑制的作用。基层司法中纠纷成案正当化路径的调适,需要解决基层司法中起诉文本生成的一些基本问题,发挥地方性知识在纠纷成案中的作用,以及法官对纠纷成案的社会政策及伦理的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