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以改造封建家长制婚姻家庭关系为突破口,推动乡村妇女争取解放,动员乡村妇女参与革命。为引导广大乡村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变革中发挥主体作用,中国共产党在边区大力批判封建习俗,传播“妇女放足”与“婚姻自由”等新观念,催生了乡村妇女走出旧式家庭的权利意识。在离婚潮兴起之后,边区大众化的司法实践对乡村妇女滥用离婚自由的行为进行了矫正,同时,党以“家庭和睦”和“婚姻自主”的新口号引领乡村妇女参与新式家庭建设。在此过程中,乡村妇女的主体性逐渐生成,她们表达了自己的情感和诉求,通过建设新式家庭参与了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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