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际上,一般将住房所有形式分为住房自有、社会租赁、市场租赁三大类。住房自有是指住自有产权的房屋,社会租赁是指住政府或非营利组织提供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租赁是指在住房市场上租住房屋。由于各国住房制度不同,三者的占比各不相同(表1)。就租赁住房的投资运营主体而言,大多数国家的经验表明,在市场租赁中,一般以个人投资者提供住房为主,机构投资者、公司持有运营租赁住房为辅;在社会租赁中,一般由政府或者非营组织持有运营。

  • 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