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面对全新的技术和商业模式,法律需要保持包容审慎的立场。2023年7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在2023年4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后,该文件对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和知识产权方面作出相对比较严格的规定,社会各界也对此给予高度关注,特别是技术界。在人工智能数据训练期间,通过运用大量数据训练人工智能模型让它更聪明、更有智慧,但是我们发现很多数据要么涉及个人信息或隐私,要么具有知识产权,特别是有品质的数据大多具有在线知识产权。因此,要求它具有合法性是比较严苛的,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的时候,有关条款做了一些调整,对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给予包容审慎的监管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