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音乐是一门极富创造性的艺术。小学音乐课程中的音乐创造,目的在于通过音乐丰富学生的形象思维,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设定生动、有趣的创造性活动内容、形式和情境,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文章提出教师可以利用乡村田园资源创造条件,让每名学生都有充分表现自己的机会,让他们主动动手、动脑、动口,积极地参与音乐学习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