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C反映了水中有机物的总量,原《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 94-1999)将此项指标作为试行,限值4.0mg/L;2005年修订因考虑检测仪器等问题取消了本项指标要求。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进步与发展,TOC检测设备已趋于成熟,采用TOC作为有机物的检测指标是行业发展的趋势,故本次修订重新采用TOC指标,限定值不得高于1.0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