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1年天津市市售螃蟹中四种重金属污染状况及评价

作者:罗莎; 赵帅; 高春海; 纪艳; 马洁*
来源:现代预防医学, 2022, 49(22): 4090-4105.
DOI:10.20043/j.cnki.MPM.202205584

摘要

目的 了解天津市市售螃蟹中重金属污染水平及其在螃蟹体内分布,为水产品的重金属污染防控提供依据。方法根据《国家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风险监测工作手册》要求,在天津市范围内采用随用机抽样方法,采集市售代表性螃蟹样品275份。按照国家标准检测方法对其中的铅、镉、汞、砷含量进行检测,并采用单因子污染评价指数法评价污染程度。结果 275份螃蟹样品中四种重金属元素总体含量水平依次为镉(0.058 mg/kg)、铅(0.056 mg/kg)、无机砷(0.027mg/kg)、甲基汞(0.019 mg/kg)。四种元素中镉超标率最高(49.09%),无机砷次之(4.29%),铅最低(0.48%);海水蟹中镉、无机砷超标率(75.71%、7.48%)高于淡水蟹(22.66%、0.97%);蟹黄/蟹膏中镉超标率(46.91%)高于胸肌(8.36%)、腿肌(3.27%)。单因子污染指数评价结果显示,海水蟹蟹黄/蟹膏中镉处于重度污染水平(Pi=5.12),胸肌中镉(Pi=0.25)及蟹黄/蟹膏中无机砷(Pi=0.22)处于轻度污染水平;淡水蟹蟹黄/蟹膏中镉(Pi=0.44)处于轻度污染水平。结论 天津市市售螃蟹中铅、镉、甲基汞、无机砷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镉、无机砷污染较为严重,建议加强监管并引导居民合理膳食。

  • 单位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