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3月国家药监局发文申明注册申请人申请祛斑类特殊化妆品时应当提交符合要求的人体功效试验报告。美白祛斑类化妆品的功效搭建再次引发科研人员的激烈讨论。只有全面参照国家药监局新发布的祛斑美白功效测试方法,明晰常用美白剂的功效原理,总结常用美白剂在配方中配伍经验,才能研制出具有显著性人体功效作用的美白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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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国家药监局发文申明注册申请人申请祛斑类特殊化妆品时应当提交符合要求的人体功效试验报告。美白祛斑类化妆品的功效搭建再次引发科研人员的激烈讨论。只有全面参照国家药监局新发布的祛斑美白功效测试方法,明晰常用美白剂的功效原理,总结常用美白剂在配方中配伍经验,才能研制出具有显著性人体功效作用的美白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