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经济脱离实体的经营方式给国际税收制度带来了新的挑战,常设机构规则、税收管辖权等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为了避免税款流失、税基侵蚀,欧盟计划针对数字经济下的产物开征数字服务税,但各国意见不一,一些国家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已开始实行单边的税收行动。开征数字服务税可以有效避免个别互联网巨头采取避税行为,但目前实施的方式与内容仍存在争议,涉及双重征税以及可能会形成服务贸易壁垒等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通过对数字服务税的制度内容与理论基础进行论述,分析欧盟开征数字服务税的改革动因以及数字服务税引发的争议,并对其可税性进行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我国制度完善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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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