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把握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关系,本文基于我国现行《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通过理解其立法本意及目的、阐释现有指南释义、分析审查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借鉴美日欧相关专利制度,试图提出可以优化两者关系的表达方式、增强"不支持"和"公开不充分"逻辑顺承关系的修改建议,进而达到更准确指导审查实践的目的。

  • 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