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苏药监规〔2023〕4号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处室、检查分局、直属单位:《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已经省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2023年12月13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行为,保障我省各级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