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墨家逻辑作为先秦时期墨子及其弟子所创立的重要思想,是中国逻辑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承认墨家逻辑中有“真”概念的学者,都认为墨家的“当”“是”等词可作为符合论意义上的“真”语词;而不承认墨家逻辑中有“真”概念的学者,则多数认为墨家逻辑以论辩为目的,致使伦理价值特点过度卷入,从而使得墨家的“真”概念局限在语用上而非语义层面。事实上,这一观点仅表明墨家逻辑中的“真”概念并不仅止于符合论层面,而更体现着信念一贯性意义上的“真”,而这种“真”判断是依托于墨家“兼相爱,交相利”思想的融贯。无论是作为判断言辞标准的“三表法”中的“本”与“原”,还是墨家将“十论”作为言辞判断依据的特点,都在墨家的论证系统内部保持着一致的信念。由此观之,墨家逻辑中显然在符合论的基础上更存在着融贯论的“真”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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