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年头岁尾,扶贫检查陆续开展。在检查中,一些地方要求对非贫困户家庭,只要居住的是瓦房,都要提供户说明及佐证材料,包括家庭人口、住房信息、收入情况等。一些老人与子女分开独居,则需要提供老人与子女的赡养关系证明,把子女的房子拍张照片,证明有赡养能力。村里老宅长年废弃,举家搬到城里的家庭,也要提供在城里购买商品房的房产证明、购买轿车的入户证明、务工收入证明等。一些群众不愿透露收入和住房情况,认为涉嫌个人隐私。对此,新华社发文强调,精准扶贫同样要纠正"四风",给无人居住的空宅写情况说明,要求独居老人的子女证明"我妈是我妈",看似工作很细,却是"花拳绣腿",并无实际价值,引发群众不满。怎样看待这类咄咄怪事,如何完善扶贫体制和考核机制,引导地方和基层干部真正将精力用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且听各位茶客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