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及时提醒曝光企业失信信息,在更大范围内防止更多企业和个人受到失信企业的侵害,本是网络媒体的职责和职业操守所在。然而如果在曝光时自摆乌龙,误将未失信企业曝光为失信企业,导致出现了"失信"的失信信息,相关网络媒体将难辞其咎。2018年10月25日,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的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再次为网络媒体提个醒,曝光企业失信需谨慎,自摆乌龙要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