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全球治理的重要组成、特殊形态,全球深海治理是指主权国家、国际组织、跨国企业、公民个人等各类属的国际行为体凭借一定的理念、制度、方法、行为,通过共同处理、应对全球深海区域之内的公共事务与共同问题,进而实现深海永续发展以及人海和谐共处的集体行动和实践进程。作为一项起步晚、进度慢、历时长的过程性工程,全球深海治理随全球深海问题的凸显而逐渐产生,应人类深海开发的现实需要而不断推进。目前,全球深海治理处于部分主体治理、部分区域治理、部分领域治理的"部分治理"阶段而非"全球治理"阶段,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全球深海治理缺乏有力的科技支撑、完善的制度框架、广泛的理念共识。作为全球深海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理应在科技、制度、理念等方面提供相关全球公共物品,以助力国际社会破解全球深海治理困境、提升全球深海治理效度,消弭全球深海治理需求旺盛与供给不足之间的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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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国家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