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恶势力犯罪中,应追缴、没收的涉案财产和其他涉案财产混同,使得实践中出现程序参与度不高、司法公开不够等财产权保障缺位的难题。应通过宽严相济基本刑事政策和"打早打小""打准打实"活动方针确定完善处置程序的基本方向,辩证对待"黑白难辨"的涉案财产,提高财产处置的正当程序保障。应追缴、没收的涉案财产应为"违法所得及其收益、孳息""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财物"。要保障审前处置当事人的知情权、意见表达,全面收集证据,明确证明标准、证明对象和证明内容,构建相对独立的司法审查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