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不法原因给付物的刑民问题研究

作者:陈惜珍
来源: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7, 33(10): 38-96.
DOI:10.3969/j.issn.1001-4225.2017.10.005

摘要

德、日民事法中关于不法原因给付的处理规则可能产生"不法即合法"的结果。我国现行民法中并无不法原因给付的规定,对不法原因给付物的处理机制是通过《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的,该处理机制存在"不法却被保护"的问题。直接引进德、日不法原因给付立法制度将与我国整个法律体系不相协调,容易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问题,因而有必要扬长补短,探求与我国法律体系相协调的不法原因给付处理制度。在明确了不法原因给付物的所有权归属之后,进而探讨侵占不法原因给付(委托)物是否构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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