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日前,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研究,同意天津等12个省份、山西省运城市等39个地市、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等163个县(市、区)为2019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第四批)。全部试点任务到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