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江三峡地区在唐代主要隶属于长江中游的政区,曾短暂设置防御使、节度使,辖区也历有盈缩,其间既显示出中央对该地蛮僚的镇抚,也透露出东制荆襄、西制巴蜀的意图。峡区至宋初单立一路,作为区域中心的夔州城也由险峻高山迁移至平旷山麓,这表明在皇权强化、统治结构和官僚体制发生变化的历史演进中,地方权力削弱,割据基础基本消除,治所城市的经济和民政功能日益得到发挥。这一政治地域结构的演变反映了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变化的趋势,是把握唐宋时期制度变迁的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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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大学;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