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所有城市和县(市、区)均可自愿申请参加示范创建工作,由各省份按照考评指标体系开展初评,根据初评结果推荐2~3个候选地方。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委托第三方对候选地方开展复评,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示范城市和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