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虽然主观上法科毕业生热衷于“考公”,但客观趋势却是法律职业市场化。多种因素促成了法科毕业生低薪初次就业,而人工智能没有改善这一状况,反而减少了相关的工作机会。在人工智能参与下,初次就业从事的事务性法律工作反而会越来越强调专业性、沟通性和判断性。而后者,更直接地与法律服务价值实现相关,从而能够提高法科毕业生的职业成就感和就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