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鲁财建[2019]43号各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各财政直接管理县(市、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山东省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