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借助“生命政治”学说的视角,可以发现医学伦理学涉及的规范性不仅仅来自伦理上的“善”,很大程度上也广泛地与社会规范和社会治理紧密相关;不仅需要限制和规范医学研究的范围及使用的技术手段,更面临着如何在社会生活中将医学知识和医学技术内在化、主体化的问题。通过分别探讨“医疗活动”和“医学研究”两种实践活动的规范性来源,能够揭示医学伦理学更加广泛的问题域,有助于在学理上阐明其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未来,在实践范围上超越单纯的医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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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 基础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