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阐释与认识、评价都是人的主体性精神活动,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认识指向知识,阐释指向意义,评价指向价值,三者各有各的效用范围。对于人的自我意识和理论反思而言,认识属于知识论(认识论)范畴,阐释属于阐释论(阐释学)范畴,评价属于价值论(价值学)范畴,都是重要的研究领域。但三者之中阐释比较特殊。由于阐释所指向的目标是意义,不能离开知识和价值而独立存在,因而阐释也就与认识和评价有着交融互渗的复杂关联。阐释过程始于认识而终于评价,对阐释与认识和评价之间关系的考察有助于对阐释本身的深入理解,从而更准确地确定其在人类精神结构中的位置及其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