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从2019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标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8150元、85370元、82570元,分别比2018年提高8010元、7760元、7510元。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7980元、2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