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7号,简称《公告》),明确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进一步加大生活性服务业减税力度,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的比例,由10%提高至15%。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