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传统思维架构下,信息不对称被归结为公众认知与司法裁判产生“鸿沟”的重要原因之一。经对法官量刑判断与公众在“简洁”信息下的认知,法官量刑判断与公众在“等量”信息背景下的认知,以及公众在“简洁”与“详实”信息认知的三组实验比较,发现案件文本信息变量对公众的认知具有重要影响。然而与传统思维架构恰好相反,即较之“简洁”信息,公众在“详实”信息语境下,认知结果和法官认知结果之间的差距不仅未缩小,反而进一步加大,这也折射出案件文本信息并不能对个体决策结果起决定性作用。研究结果也在一定程度上暗示了认知内部性因素对决策过程的重要影响,即由于个体认知上的主体思维、知识、经验等的差异性导致了二者认知分歧的出现。公众与法官作为决策主体,二者因道德准则不同所导致的正义观的差异,是二者认知内部性因素不同的重要原因。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