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乡贤突破血缘、地缘和社会地位的束缚,作为乡村社会传统治理方式的创新和一种有益探索,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着领头雁和有生力量的作用。但长期以来,由于政府支持缺位,造成新乡贤治理群体没有合法的权威来源,主体私利化带来的精英俘获,治理方式重情轻法,对大众决策产生挤压阻碍了村庄,自身队伍随时存在断链的风险等问题,政府必须认可并支持新乡贤治理形态,通过构建组织保障机制、激励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文化传承创新机制等,切实保障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实际贡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