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语文实践。脱离实践的语文教学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是基础教育中语文学科的特点决定的。同时课程标准又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教师和教材不可能取代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学习归根结底是学生自己的事。正是语文学科的实践性和学生学习的主体性要求教师探寻教学的新思路——精心设计课堂学习活动,构建有效的互动场,让学生能在活动中学习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