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赣府厅字[2021]59号 2021年8月19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