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职院校辅导员工作对象具有特殊性,建立促进队伍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评价机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规范了辅导员工作标准,明确了工作边界。从辅导员职业功能、工作内容、能力要求三个维度,构建辅导员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运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基本理念,建立符合辅导员职业生涯发展的目标链,推进辅导员开展基于职业能力标准和工作绩效的诊断与改进,为客观地评价辅导员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有利于增强辅导员的职业归属感,提升其职业能力水平,促进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 单位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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