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少数民族制度伦理均是本民族在日常公共生活中依据民族成员的利益需求而形成,具有族群内生性、以族群利益为制度伦理常规效及范围、以族群认同为制度伦理有效运行的根本保障、以"圣灵"敬畏为族群公共生活的整合基础等特质。少数民族制度伦理在社区成员的生活秩序维持、利益分配、社区公共参与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它是少数民族村落社区"德治"的主要来源。少数民族村落"三治"(即自治、法治、德治)社区治理体系的建构,必须在民族制度伦理这一"生存基础"上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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