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针对垄断协议的行政处罚力度过轻,达不到有效地威慑违法者的目的。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在于我国相关制度不够完善,缺乏操作性。如果该问题得不到解决,长期来看,将会对我国的《反垄断法》执法工作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相关执法机构需要借鉴美国和欧洲的经验,制定出更完善的行政处罚指南,从而确保我国的《反垄断法》得以有效实施。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